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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欢迎来到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一、活动目的

1、培育全方位发展的优秀大学生,以此鼓励学生积极向上的兴趣爱好
2、营造校园氛围,减轻学生在网络学习过程中的孤独感,增强学生的校园归属感
3、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交流、沟通和情谊

二、活动主题

"我是达人"——2012年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才艺之星"

三、活动时间

2012年11月12日——2013年1月18日

四、活动奖项设置

"才艺之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参与奖(未获一、二、三等奖的参与者)

五、活动奖品

1、"才艺之星"奖品
一等奖:三星平板电脑(价值2500元左右)、荣誉证书;
二等奖:飞利浦剃须刀(价值800元左右)、荣誉证书;
三等奖:床上四件套(价值500元左右)、荣誉证书;
2、参与奖
不锈钢保温杯
3、奖品领取方式
奖品由学院下发给学习中心,获奖学生到学习中心领取

六、参加评选条件

1、我院在读学生、毕业生、学习中心老师、任课老师和学院老师均可参加
2、以个人为参赛单位,可由其他人协助完成节目
3、琴棋书画、唱歌、跳舞、DIY手工艺制作、魔术、口技、二人转等,形式不限,有才艺者均可上传本人才艺视频展示

七、评选说明及免责声明

1. 参赛选手须保证对其所提交的作品拥有完整版权或使用许可,绝无侵害他人著作权或违反其他法律事宜,如有盗用等情况,由参赛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 参赛作品可以是以前录制的,也可以是现录的,但需保证作品里的人物(或主要人物)是参赛者本人,一经发现冒用他人作品,即取消参赛资格 。
3.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
4. 参赛者一经获奖(一、二、三等奖及参与奖),其作品和获奖称号未经主办方同意不得用于他用,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5. 主办单位对全部参赛作品可以用作非赢利性的宣传等。
6. 一经参赛即表示对上述声明及约定无任何异议,赛事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均归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所有。

咨询电话: 023-65127310 65127311

1、参与方式

下载并填写"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才艺之星申请表",将申请表电子版和展示才艺的视频一并通过QQ:2449486297传送给我院或发送到学院邮箱cdwy5any@126.com

2、报名材料

(1)填写"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才艺之星申请表"
(2)才艺展示的视频,不少于30秒,不长于5分钟,格式mpg 或者 wmv ,视频大小不小于720*576,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视频中需有参赛者本人面部特写。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电子版,经过学院初选审核之后,所有候选人资料将在专题网站中公布,材料不齐视为弃权。

3、评选细则

(1)学院收到参赛者的申请表和才艺展示视频后,学院工作人员审核后,统一上传发布,大家投票。
(2)在学院官方微博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上传参赛者的才艺展示视频,大家可转发或评论相应的视频。
(3)投票者可以是我院学生、学习中心老师、社会浏览者等,同一IP地址一小时内只能投一票。
(4)根据每位参赛者的作品得票总数确定名次,得票数最高的3名评选为"才艺之星"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5)评选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1、活动流程

2、流程说明

•11月12日 活动通知

通过学院主页、微博、网络教室、论坛、虚拟社区、短信平台、学习中心QQ群等方式,发布活动通知。

•11月12日—11月30日 提交"才艺之星"参赛材料

参赛者在"才艺之星"活动通知页面下载并填写"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才艺之星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才艺展示视频一并通过QQ:2449486297传送给我院或发送到学院邮箱cdwy5any@126.com

•12月3日—12月6日 学院审核参赛者资料
•12月7日—12月28日 "才艺之星"参赛材料展示,学院活动页面投票评选
•1月2日—1月4日 统计投票成绩
•1月7日—1月11日 "才艺之星"获奖候选名单公示
•1月14日—1月18日 公布"才艺之星"获奖名单并发送荣誉证书及奖品
•1月14日 "才艺之星"获奖公示
•1月14日——1月18日 奖品发放

在网上发布礼品通知,并通过短信通知学生到学习中心领取。

•1月18日 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