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72批次在学院规定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学生学籍注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2 浏览量:3078 来源:学生管理及服务中心
根据《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九章第四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退学,取消其学籍:
(一)新生入学学历资格复查不合格,不能在学信网注册学籍的;
(二)学生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确诊因病不能继续学习的;
(三)学生注册学籍后,在学院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172批次入学学生的学籍注册时间为2017年9月1日,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2023年9月1日达到最长修业年限,学籍即将被注销。我院将于2023年9月1日对孙长明等2879名在学院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生进行退学处理。如有疑义,请在10日内(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31日)与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支持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3-65127310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23年8月22日
拟退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