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52批次在学院规定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学生学籍注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3 浏览量:3466 来源:学生管理及服务中心
根据《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九章第四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退学,取消其学籍:
(一)新生入学学历资格复查不合格,不能在学信网注册学籍的;
(二)学生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确诊因病不能继续学习的;
(三)学生注册学籍后,在学院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152批次入学学生的学籍注册时间为2015年9月1日,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2021年9月1日将达到最长修业年限,学籍即将被注销。我院将于2021年9月2日对李明等2349名在学院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生进行退学处理。如有疑义,请在10日内(2021年8月23日-2021年9月1日)与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管理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3-65127310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