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退学处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9 浏览量:6494 来源:学生管理及服务中心
根据《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九章第四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退学,取消其学籍:
(一)新生入学学历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能在学信网注册学籍的。
(二)学生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确诊因病不能继续学习的。
(三)学生注册学籍后,在学院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四)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
现拟对丁光蓉等133名由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学生作出退学处理, 如有疑义,请在10日内(2020年9月9日-2020年9月18日)与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管理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3-65127310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20年9月9日
拟退学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