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您好,欢迎来到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关于第十四届优秀学生评选的通知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倡导刻苦学习、努力成才的良好风气,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第十四届优秀学生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学院182191批次在读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无违法乱纪行为;  

2、具备良好网络学习能力及学习精神,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网上、网下各类学习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

4、学习情况要求:

①课程考试平均成绩≥80

182批次,取得总学分≥74学分

191批次,取得总学分≥49学分

182批次:登陆网络学习次数(观看课件+点击课程论坛次数+课程论坛发帖数)≥50

191批次:课件观看+语音答疑收看总时长≥5000分钟

二)优秀学生综合素质计算准则

序号

考评项

考评内容及准则

所占比例

1

学习成绩情况

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和不及格率(不含缺考情况,即实际参加考试的不及格率)

不及格率=0,不扣分

0<不及格率<5%,平均分扣10

5%≤不及格率<10%,平均分扣20

不及格率≥10%,平均分扣30

70%

2

登陆学习情况

182批次:观看课件、点击课程论坛、课程论坛发帖总次数

50≤次数<100,   得分10   

100次数<500, 得分30 

500次数<1000,  得分60 

次数≥1000 得分100 

191批次:课件观看+语音答疑收看总时长15%

5000≤时长<10000,   得分10 

10000≤时长<15000, 得分30

15000≤时长<20000,  得分60

时长20000 得分100 

论坛发帖数5%

发帖数0,不得分

发帖数1-9,得分80

发帖数≥10,得分100

20%

3

参加活动情况

参加学院组织的网上、网下各类学习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满分100分,学习中心酌情打分

5%

4

热心奉献精神

积极协助学习中心工作,比如帮助老师通知同学教学安排,协助老师组织本地区学生活动,并通过QQ、微信等与同学们沟通联络、帮助解答同学们的疑问等,满分100分,学习中心酌情打分

5%

综合素质总分=(学习成绩情况×70%+登陆学习情况×20%+参加活动情况×5%+热心奉献精神×5%

 

二、评选办法

1、学院将182191批次学生的学习情况根据考评项1,2学习成绩情况和登陆学习情况进行考评,将学生名单及成绩情况以学习中心为单位下发各学习中心老师;

2、学习中心老师对考评项的3,4项参加活动情况和热心奉献精神给学生进行打分;

3、学院将考评项的4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分,评选550名学生当选“优秀学生”。

三、奖励

优秀学生由学院进行表彰,授予“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优秀学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各一份。

四、声明

1、对评奖所定的名额不是必须完成的最低限额,在执行中应严格遵循本条例有关规定,宁缺勿滥;

2、获奖的学生,如查有不实,学院有权追回所获奖品;

3、本活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