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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籍学生信息核准和补录的紧急通知

各位同学:

为落实好《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详见附件),根据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现就我院在籍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院在籍学生,不含超期生、退学、毕业学生和191批次暂未在学信网注册学籍新生。

二、核准和补录要求

1、核准和补录时间

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3月8日12:00

2、信息有误申请提交及修改时间

如核准信息有误,须在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7日联系学习中心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至学院审核修改。信息修改之后,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核准和补录。

3、核准和补录方式

为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及采集质量,学生必须本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学院主页——进入教室——个人信息,点击“信息核准和补录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信息核准和补录。

4、核准和补录内容

信息核准:我院在籍学生,学生本人须确认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与学院平台学籍注册个人信息对应一致。

信息补录:我院在籍学生中非在职学生,学生本人自愿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根据平台相关提示完成信息补录。学生补录信息提交前,学生须点击向本人手机号发送验证号码,本人收到验证码并输入验证码验证成功后,补录信息才可提交成功。逾期未补录的视为放弃补录。

温馨提醒:如学生本人多次点击获取验证码,手机仍然无法接收到验证码的情况,请在2月18日以后联系学院处理。

三、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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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