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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网考委函[2018]1号文及问题解答汇总》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各学员:

根据《网考委函[2018]1号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2018年考试工作计划》文件规定,“为有效利用考试资源,从今年开始,对报考后有弃考行为的考生每个科目的报考次数限定为3次”。

请各学习中心及学员务必高度重视,必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及时参加统考考试。

特此通知。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8年4月11日     

附件:网考委函[2018]1号 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2018年考试工作计划 .docx

   网考委函[2018]1号文问题解答汇总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