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您好,欢迎来到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第八届“优秀学生评选活动”开始啦

为了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优化我院育人环境和促进校风、学风的建设,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倡导刻苦学习、努力成才的良好风气,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第八届优秀学生评选活动正式开展。

(一)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

1、学院122--131批次在读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无违法乱纪行为;

2、具备良好网络学习能力及学习精神,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网上、网下各类学习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

4、参加考试取得学分20及以上(不包含免修、免考科目的学分),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及以上(不包含统考、免修、免考)

5、 学习进度要求:

122批次,取得总学分≥70学分

131批次,取得总学分≥55学分

优秀学生综合素质计算准则:

无标题文档

序号

考评项

考评内容

所占比例

1

学习成绩情况

课程考试平均成绩

80%

(平均成绩=所修课程总成绩÷所修课程门数)

2

网络学习情况

登陆网络教室、参加语音答疑、交流园地发帖总次数

10%

3

参加活动情况

参加学院组织的网上、网下各类学习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满分100分

5%

4

热心奉献精神

积极协助学习中心工作,比如帮助老师通知同学教学安排,协助老师组织本地区学生活动,并通过QQ、论坛、微博、微信等与同学们沟通联络、帮助解答同学们的疑问等,满分100分

5%

网络学习年平均次数=0,得分0分
0<年平均次数<10,; 得分50分
10≤年平均次数<30, 得分60分
30≤年平均次数<50,   得分70分
50≤年平均次数<80, 得分 80分
80≤年平均次数<100,  得分90分
年平均次数≥100, 得分100分
综合素质总评分=(学习成绩情况*80%+网络学习情况*10%+参加活动情况*5%+热心奉献精神*5%)

(二)优生名额

500名

(三)评选流程

1、学院将122--131批次在读学生按评选标准的1、2项进行筛选后,以学习中心为单位,将排名前600名的学生名单及成绩情况下发各学习中心

2、学习中心老师对考评项的3,4项给学生进行打分

3、学习中心老师将打分情况反馈给学院

4、学院将考评项的4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排名前500名学生评选为“优秀学生”

(四)奖励及奖项设置

1、奖励

优秀学生由学院进行表彰,授予“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优秀学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各一份;获奖名单在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

2、奖项设置及领取办法

优秀学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前500名学生,各奖荣誉证书及奖品一份。

奖项领取:荣誉证书及奖品由学院发送给学习中心,获奖学生到学习中心领取。

(五)活动时间

6月13日 活动开始

6月16—6月27日 学习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考核标准的3,4项进行评分,并反馈评分结果给学院,截止于6月27日17:00

6月27日—7月4日 学院将考核标准的4项考评内容进行综合评分,确定获奖候选名单

7月7日—7月10日 公示“优秀学生”候选名单

7月11日 公布“优秀学生”获奖名单

(六)评选说明及免责声明

1 、 对评奖所定的名额不是必须完成的最低限额,在执行中应严格遵循本条例有关规定,宁缺勿滥。

2 、 获奖的学生,如查有不实或为受过处罚者,学院有权追回其所有享受的奖项。

3 、 本活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023-65127310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