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学习中心关于电子摄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3 浏览量:4186 来源: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各位同学:
为做好我中心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新华社河北分社图像采集中心工作安排,我中心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将华北科技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进行,此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为不影响正常毕业,请我中心112、121、122批次的同学一定要准时参加。
时间:2013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
地点:华北科技学院成教学院风雨操场
注意:
(1)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发教学厅[2002]5号文件执行。每生25元。
(2)因故不能来拍摄的学生,由本人自行去石家庄或北京进行补拍。
重大网院廊坊校外学习中心
2013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