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优秀学生评选活动”开始啦
发布时间:2013-09-05 浏览量:9014 来源: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为了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优化我院育人环境和促进校风、学风的建设,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倡导刻苦学习、努力成才的良好风气,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第七届优秀学生评选活动正式开展。
(一)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
1、学院112--122批次在读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无违法乱纪行为;
2、具备良好网络学习能力及学习精神,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网上、网下各类学习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
4、参加考试取得学分15分及以上(不包含免修、免考科目的学分),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及以上(不包含统考、免修、免考)
5、 学习进度要求:
112批次,取得总学分≥70学分
121批次,取得总学分≥55学分
122批次,取得总学分≥40学分
优秀学生综合素质计算准则:
(二)优生名额
400名
(三)评选流程
1、学院将112--122批次在读学生按评选标准的1、2项进行筛选后,以学习中心为单位,将排名前500名的学生名单及成绩情况下发各学习中心
2、学习中心老师对考评项的3,4项给学生进行打分
3、学习中心老师将打分情况反馈给学院
4、学院将考评项的4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排名前400名学生评选为“优秀学生”
(四)奖励及奖项设置
1、奖励
优秀学生由学院进行表彰,授予“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优秀学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各一份;获奖名单在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2、奖项设置及领取办法
优秀学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前400名学生,各奖荣誉证书及奖品一份。 奖项领取:荣誉证书及奖品由学院发送给学习中心,获奖学生到学习中心领取。(五)活动时间
9月5日 活动开始
9月5—9月23日 学习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考核标准的3,4项进行评分,并反馈评分结果给学院,截止于9月23日17:00
9月24日—9月27日 学院将考核标准的4项考评内容进行综合评分,确定获奖候选名单
9月29日—10月7日 公示“优秀学生”候选名单
10月8日 公布“优秀学生”获奖名单并安排发送荣誉证书及奖品
(六)评选说明及免责声明
1 、 对评奖所定的名额不是必须完成的最低限额,在执行中应严格遵循本条例有关规定,宁缺勿滥。
2 、 获奖的学生,如查有不实或为受过处罚者,学院有权追回其所有享受的奖项。
3 、 本活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023-65127310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