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学生参加10省份2013年下半年成人学位英语水平考试重新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13 浏览量:12985 来源: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各位同学/学习中心:
为妥善解决2013年我院异地学生的学位外语考试问题,通过我院积极争取,经重庆市学位办和重庆大学学位办多次协商研究决定:凡2013年学位外语考试尚未组织的省份,允许我院学生重新备案,重庆市学位办向学生备案所在省份发函确认委托考试后,已备案的学生可直接参加当地学位办组织的考试,重庆市学位办将承认其考试成绩。
由于之前大多数学习中心未按拟参考学生的实际人数进行备案,导致备案数据庞大,且备案人数与各省份实际报名参考人数相距甚远,严重影响到重庆市学位办的异地托考工作和委托省份考点的考试组织工作。为此,重庆市学位办要求我院必须确保学生备案数据的有效性,为认真贯彻重庆市学位办关于异地学生参加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备案工作的精神,确保备案数据的有效性,现对相关学习中心2013年下半年重新备案工作要求如下:
1.网上备案时间
2013年6月14日到2013年6月24日
2.备案对象及条件
(1)本院在读生:
082批次-131批次已缴费,正在参加学习的专科起点本科或二本学生(082-122批次学生已修学分不为0)。
(2)符合以下条件的本院毕业生:
1)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
2)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1月11日止;
3)课程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071批次及以前,平均分75分);
4)毕业论文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且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3.备案省份
根据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历年组织学位外语考试情况,今年下半年将组织学位外语考试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共10个(见下表),学习中心的学生可在备案后参加当地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
4、备案具体要求
(1)各学习中心原则上以去年12月的备案学生名单为基础,务必与学生沟通联系后,对确有意向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进行备案,请务必保证备案数据的有效性;
(2)每人可以备案1-3个省份;
(3)非北京学生不要备案到北京市(北京市已不接收外地学生参考)。
5.备案后注意事项
备案完成后,学生、学习中心及时与当地学位办进行联系,根据当地学位办要求,参加当地学位办组织的报名及考试工作。
6.网上备案操作流程
(1)学生:
首页→“进入教室”(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学习活动”(左边目录)→“学位英语备案”→选择需要备案的省份(最多可选3个)→“提交备案信息”→备案成功
注:在备案期间,学生可随时进入自己的网络教室对备案信息进行修改,备案时间结束后,则不能再进行修改!
(2)学习中心
首页→“管理平台”→“学务管理”→“学位英语备案”→输入要备案的学生姓名或者学号(选择“未备案”可以查到相应学生信息)→选择备案省份→“确认备案”→备案成功
注:备案成功后,可以通过“学务管理”→“学位英语备案查询”中查看备案信息。
特此通知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