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优秀学生评选活动”开始啦
发布时间:2015-06-10 浏览量:9350 来源: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为了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优化我院育人环境和促进校风、学风的建设,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倡导刻苦学习、努力成才的良好风气,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第九届优秀学生评选活动正式开展。
(一)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
1、学院132--141批次在读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无违法乱纪行为;
2、具备良好网络学习能力及学习精神,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网上、网下各类学习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
4、参加考试取得学分20及以上(不包含免修、免考科目的学分),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及以上(不包含统考、免修、免考)
5、 学习进度要求:
132批次,取得总学分≥70学分
141批次,取得总学分≥55学分
优秀学生综合素质计算准则:
序号 |
考评项 |
考评内容 |
所占比例 |
1 |
学习成绩情况 |
课程考试平均成绩 |
80% |
(平均成绩=所修课程总成绩÷所修课程门数) | |||
2 |
网络学习情况 |
登陆网络教室、参加语音答疑、交流园地发帖总次数 |
10% |
3 |
参加活动情况 |
参加学院组织的网上、网下各类学习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满分100分 |
5% |
4 |
热心奉献精神 |
积极协助学习中心工作,比如帮助老师通知同学教学安排,协助老师组织本地区学生活动,并通过QQ、论坛、微博、微信等与同学们沟通联络、帮助解答同学们的疑问等,满分100分 |
5% |
网络学习年平均次数=0,得分0分 0<年平均次数<10,; 得分50分 | |||
10≤年平均次数<30, 得分60分 | |||
30≤年平均次数<50, 得分70分 | |||
50≤年平均次数<80, 得分 80分 | |||
80≤年平均次数<100, 得分90分 | |||
年平均次数≥100, 得分100分 | |||
综合素质总评分=(学习成绩情况*80%+网络学习情况*10%+参加活动情况*5%+热心奉献精神*5%) |
(二)优生名额
500名
(三)评选流程
1、学院将132--141批次在读学生按评选标准的1、2项进行筛选后,以学习中心为单位,将排名前600名的学生名单及成绩情况下发各学习中心
2、学习中心老师对考评项的3,4项给学生进行打分
3、学习中心老师将打分情况反馈给学院
4、学院将考评项的4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排名前500名学生评选为“优秀学生”
(四)奖励及奖项设置
1、奖励
优秀学生由学院进行表彰,授予“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优秀学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各一份;获奖名单在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
2、奖项设置及领取办法
优秀学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前500名学生,各奖荣誉证书及奖品一份。
奖项领取:荣誉证书及奖品由学院下发至学习中心,获奖学生到学习中心领取。
(五)活动时间
6月10日 活动开始,学院主页挂出评优活动通知
6月11—7月10日 学习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考核标准的3,4项进行评分,并反馈评分结果给学院,截止于7月10日17:00
7月13日—7月14日 学院将考核标准的4项考评内容综合评分,确定获奖候选名单
7月15日—7月19日 公示“优秀学生”候选名单
7月20日 公布“优秀学生”获奖名单
(六)评选说明及免责声明
1 、 对评奖所定的名额不是必须完成的最低限额,在执行中应严格遵循本条例有关规定,宁缺勿滥。
2 、 获奖的学生,如查有不实或为受过处罚者,学院有权追回其所有享受的奖项。
3 、 本活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023-65127310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