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绩考核是教学进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促进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巩固所学知识,检查教学效果和教学大纲执行情况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健全和严格考试制度,把好考试关,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建立在公平竞争条件下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的机制,培养良好的校风学风具有重要意义。
一、考试工作组织领导
考试组织工作由考务部具体负责;试卷组织、试卷印刷、分装保管、组织阅卷、成绩登录、复查等工作由教学管理中心负责。
在集中考试期间建立考试领导班子。学院由主管院长任总主考,考务部和教学管理中心负责人任副总主考;下设考场办公室,负责整个考试的组织工作,处理各种事务;各校外学习中心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负责人任组长,教务管理干部、班主任等有关人员参加。
由总主考负责,相关人员参加成立“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试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考试工作中的纪律检查,安排人员轮流值班,派人员赴各校外学习中心进行考场巡视,指导、督促教师和学生学习执行《学生守则》、《监考教师职责》和《考场纪律》等。
二、考试时间安排
根据网络教育的特点,学院的教学管理模式是实行完全学分制,但教学运行仍按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安排(春季学期为每年3月--7月,秋季学期为每年9月--次年1月)。为了便于学生选课、学习、考试,考试时间每年安排四次(即4月、7月、10月、次年1月)。每次考试集中安排两天共五场(即一名学生最多可参加五门课程的考试)。
三、考前思想教育
1、考试动员:考试前学院分别召开各校外学习中心、教师和学生会议进行考前动员,其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考试目的意义,并组织学生学习《学籍管理规定》、《监考教师职责》、《考场纪律》和《关于考试作弊和违纪的界限》;教师按教学大纲,全面、系统地帮助学生复习,但不得给学生“指重点”、“划框框”;要求学生端正学习态度,积极准备,诚实应考。
2、巡视人员培训:巡视人员离校前,总主考对派出人员进行考前培训,其内容:
① 学习有关考试文件,熟悉考场工作流程等;
② 切实履行指导、督促、检查、处理本考点的考试工作;
③ 遵守纪律,公正执法;
④ 协助本考点做好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
⑤ 做好试卷的交接及保密工作;
⑥ 每日电话汇报考场简要情况;
⑦ 返校时交回巡视员记录表及工作小结。
3、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有关考试管理的政策和纪律。公示考试违纪作弊的典型案例,警示学生。
四、成绩考核
学生的成绩考核应包括学业和品行两方面。学业方面: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考核学生的平时成绩、课程结束考试成绩和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品行方面:对学生的政治觉悟、思想意识、道德品质以及在学习和实践中的表现进行考查评定。
1、 考核方式:
①学业方面:包括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平时作业、调查报告、读书笔记、实习和实验报告、课程设计、课堂虚拟讨论、答辩等多种方式。
②品行方面: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生管理规定》为主要依据。对犯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其他错误的学生,按有关处分规定处理。
2、 成绩评定:
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记载;考查成绩按五级制评分记载。百分制和五级制的换算标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实践性环节和实践性强的课程一般均按五级制记分。
3、课程考核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含作业、上网学习次数)和课程结束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基于网络教育的特点,成绩考核必须加强教学过程的跟踪与督促,加大平时考核成绩的比例,则平时成绩占该课程的30%;课程结束考核成绩占70%,学生的课程总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和课程结束考核成绩两部分按比例折算后相加而成。成绩及格获得学分,成绩记入学生成绩登记表归档。必修课成绩不及格者,可补考两次,补考时间随下一次考试进行。成绩评定以补考成绩定为该门课程成绩,不参考平时成绩;若两次补考仍不及格,学生必须重修,并交纳该门课程的重修费用。重修次数不限。
4、学生参加课程考核的条件:
① 学生修读一门课程,不得少于四个月;
② 学生必须完成教师所布置的必做作业,且成绩合格;
③ 每门课程学生上网学习参加BBS、聊天室、Email等完成教学辅导、答疑等不少于10次。
学生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后,方有资格预约参加考试,否则不能预约考试。
5、申请参加课程结束考试的手续:学生修读完一门课程后,符合前条者,可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考试预约(学生)→确定考试科目(学院确认)→指定考场(学院)→考试(学生)”的流程进行。
6、学生成绩考核是由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确定时间、组织命题、印刷试题、派人巡视、组织阅卷以及公布成绩和复查成绩等工作;各校外学习中心在学院领导下组织实施。
五、组织命题
1、命题是考试工作的核心环节。命题内容和范围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要能检验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同时,试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要能区分不同水平的学生,力争使考试成绩满足正态分布。一般应有70%试题属于“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方面的内容,20%左右的试题属于灵活运用所学的知识,10%左右的试题应具有一定的难度和深度。试题应拟定难易程度和份量相同的A,B两套题(并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交教学管理中心,经院领导审核同意,方可使用。
每门课程的试题量不得超过两个小时(即120分钟)。试题必须经过试做(辅导教师1小时作完)。
2、建立健全试题库。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等核心课程,应通过开发和协作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试题库,使命题更客观、规范和高效。
3、严格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命题教师及接触试题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泄露试题;公用电脑一般不得存放试题,如有泄密,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试卷印制
1、试卷由学院教学管理中心统一印制。
2、为了确保试卷的印刷质量,命题小组或教师应按教学管理中心规定的标准格式使用计算机排版(附表一),然后将A、B两套题和标准答案、评分标准拷进磁盘内交教学管理中心印制。
试卷格式要求如下:
① 标题:直接书写,如032批次《计算机应用技术》试题A卷(或B卷),用2号字。
②试卷内容的宽度、长度和字体:用小4号字,宽度不超过15厘米,长不超过20厘米(长度也可以不限),计算题,问答题应留出足够的空间。
③考试题软盘送交时间:(考试题软盘)应于考前一个月交教学管理中心付印,并按校外学习中心参考人数分卷。
④试题考前检查: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命题教师应在试题付印前到教学管理中心将试题作最后一次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 印刷时,一定要作好保密工作,教学管理中心要安排专人监制。严格掌握印刷份数,印坏的试卷和使用后的印刷排版应立即销毁。
4、 试卷要存放在安全地方,专人管理。
七、组织阅卷:
(一)、组织领导及阅卷原则
1、 学院成立考试阅卷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主讲教师及教学管理中心有关人员组成。
2、 阅卷工作应遵循“严格、公正、准确、规范”的原则,并严格执行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不得提高或降低标准。
3、 阅卷过程自始至终要“宽严适度”、“首尾一致”。
4、 阅卷工作应集中人员在统一时间、统一场地内进行。
(二)、统一评分标准,做好试评工作
1、 正式阅卷前,各阅卷小组按课程组织阅卷教师学习《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2、 各课程随机抽5~10份进行试评,并分析、讨论进一步统一标准,真正做到“宽严适度、首尾一致”和“严格、公正、准确、规范”。
(三)、评卷
1、对量大面广的基础课的课程均采用流水作业法进行评卷(即按题目传递流水作业);专业课实行责任制,由主讲教师或辅导教师评卷,但评分标准不得改变。
2、阅卷点要建立严格的复查制度。对评阅后的试卷,要逐题复查,避免评分有误或评分明显偏颇。
3、阅卷中,对有异常情况的试卷(如雷同试卷,字迹前后不一致的试卷或在密封线外写有考生姓名、考号或其他符号等)先评分,同时填写《异常试卷统计表》(附表二)报阅卷领导小组处理。
八、成绩管理:
1、 成绩记载及管理
① 阅卷完毕后,由各课程阅卷小组或阅卷教师,将成绩登记在“学生成绩登记表”(附表三)上,逐一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并签名后作为原始成绩(未签名,成绩单无效),交教学管理中心。
② 成绩录入数据库后,也要认真核对,平台上的成绩与成绩单上的成绩要一致,并设密码专人管理。
2、 成绩复查管理
① 学生对课程考试成绩认为有误,可向学院提出复查要求。复查只核对考试的卷面成绩,平时成绩不再复查。
② 课程考试成绩公布一周内,学生可在网上填写申请表(附表四《学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提交教学管理中心,过时不再受理。
③ 复查申请结束三天内,教学管理中心会同阅卷小组长或阅卷教师进行复查工作,并在复查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复查后的考试成绩。
④复查中发现成绩有误,教学管理中心要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中教师签名确认后的成绩在数据库内修正,并将复查结果通知学生。此《学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上加盖学院公章,归档保存。
九、考试总结及成绩分析
考试结束后,各校外学习中心和有关部门均应进行考试工作总结及成绩分析,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学院,可参考(附表五《××××课程考试成绩分析》)。
十、说明
1、 本条例从二00四年四月起执行。
2、 以往有关文件与本条例有相悖之处,以本条例为准。
3、 本条例由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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