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提示:
学生在选课时,应保证个人学费帐户内存有不少于欲选学分的学费。
(一)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我校网络教育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按国家核定的标准执行。
(二) 为确保交费工作的准确无误,提高工作效率,学生应严格按照学院通知的交费时间及交费方式及时完成交费,为自己的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因学生自己的原因(如延时交费),造成学费和教材费不能正常到帐,从而不能正常选课、开始网络学习者,后果由学生自负。
(三) 为方便各地学生,我院为您提供了两种缴费方式,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
1、 工商银行学费专用凭证汇款方式:您可持应缴纳的学费款项和工行为您提供的“工商银行学费专用汇款凭证”到您所在地的工商银行分理处办理汇兑手续。
其他银行汇款方式:若您所在地确无工商银行营业网点,也可持应缴纳的学费款项在到您所地其他任何合法金融机构办理汇兑手续。

2、到所属学习中心缴纳现金。
(四) 学费的计算方法:学生应交的学费=本人所修课程学分之和×每学分学费标准,重修学分按正常标准重新交费。
(五) 参加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高中起点本科学习的学生首付学费可以按照40学分、80学分、160学分三种方式交纳,新生注册前应至少交纳40学分的学费,以后每次交费按照实际选课的学分数×每学分学费金额收取,但每学年注册时交费不得少于10学分的学费。
(六) 一次性交清总学分(专科、专升本80学分,高起本160学分)全部费用,优惠学费的5%。
(七) 如果学生交纳的学费将用完,应提前续交学费,保证个人帐户内有不少于欲选课程学分的所需学费,以免影响下次选课和及时开课。
(八) 教材费实行预交的办法(详见《学生教材、课件管理办法》)。
(九) 学生在交费过程中,如有不清楚或有异议,除向当地学习中心咨询外,也可直接向学院咨询,学院将及时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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