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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免修、代修、免考管理办法

一、免修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免修

1 、学生在进入我院学习以前,已持有国家承认的单科证书(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的学生或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的专升本学生或在读二学历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已经学过且与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相当的公共基础课程,其它课程不能申请免修;

2 、未选修的公共基础课可申请免修,已选读课程不予办理免修。

3 、课程免修只限于相同层次的课程。即专科课程成绩合格的只能申请免修专科层次的课程,本科课程成绩合格的可以申请免修专科和本科层次的课程;

4 、按规定必须参加教育部统考的学生,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不办理免修;

5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成绩八年有效,其它类型考试成绩五年内有效;

6 、学生必须如实提供免修课程的有关证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学籍;已经毕业者,将宣布其毕业证书作废,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 免修课程的学分计算

1 、免修课程的学分记入总学分,免修课程成绩不记原成绩,课程成绩栏内注明“免修”字样。本科层次学生的免修课程成绩,在申请学位时,成绩不进入课程平均成绩;

2 、学生申请免修的课程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折算。

(三) 申请免修课程的手续

1 、由学生本人填写《免修申请表》,向所在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效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原校印章或保存单位人事部门的印章),各中心对提供材料原件验证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与学生填写的《免修申请表》等有关材料报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由学院进行审批;

2 、学生应在选课前一次性办理课程免修,逾期不予受理。

(四) 免修课程不交学习费用

二、 代修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代修

入学时年龄在 28 周岁以上的学生,可根据专业情况申请以该专业的选修课代修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课程(统考课程除外)。

经济类专业(经济与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电力经济)学生代修高等数学不受年龄限制。

(二)申请代修课程的手续

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所属校外中心领取《课程代修申请表》,填写后交所属校外中心审查,中心将审查合格的代修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上报学院审批。

三、免考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免考

学生在进入我院学习以前,已持有国家承认的单科证书(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的学生或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的专升本学生或在读二学历的学生,提供毕业证及原毕业学校成绩单或者相关证书,可免考已经学过且与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相当的专业必修课程。课程免考只限于相同层次的课程。即专科课程成绩合格的只能申请免考专科层次的课程,本科课程成绩合格的可以申请免考专科和本科层次的课程。

(二) 申请课程 免考 的手续

1 、学生到所属学习中心填写《免考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成绩单、证书等的原件。学习中心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将《免考申请表》、相关成绩单、证书等的复印件寄至学院。

2 、符合免考条件且未参加考试的专业必修课都可以申请办理

(三) 免考课程的成绩及学分计算

成绩栏记“免考” 2 字,学分以学院教学计划中规定学分计算

(四)免考课程仍需交纳该门课程的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