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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升本)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生通过学习公共事业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公共事业管理实务方面的基本训练,系统地掌握我国企事业单位的政策法规,具有公共事业方面的规划、协调、组织、决策的基本能力和处理公共关系的能力,具备公共管理学、政治学以及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综合知识和良好素养。毕业后可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相关部门从事公共事业管理工作。

二、基本规格及要求
    l、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了解国内外形势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遵纪守法。
    2、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基本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机能;掌握行政学理论、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基本掌握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及事务处理能力,较好的口头及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能够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6、具有计算机应用的基本能力。
    7、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以及在本专业领域获得前沿知识的能力;
    8、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学制及修业年限     学制:三年
    修业年限:2.5-6年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五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
    本专业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

四、专业主干课程
    公共关系学、公共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行政领导学、运筹学、账务管理学、资产评估、市政管理学

五、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

六、教学进程说明
    1、本专业规定最低毕业分数为80学分,其中,必修课共(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71学分;选修课不低于9个学分。
    2、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
    1)毕业实习
    学生按毕业设计任务书和毕业实习指导书的要求,通过到有关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收集有关资料及毕业论文需要的资料,并提交毕业实习报告。
    2)毕业论文
    学生根据毕业论文指导书的要求,在教师的指导下按照所给定的题目独立完成一篇公共事业管理方面的毕业论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的全部内容,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七、学位及授予
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加注“网络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