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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交费指南

一、学费计算及开课学习

        1. 学生应缴学费=本人所修课程学分之和×每学分学费标准。
        2. 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的学分总额分别为80学分,高中起点本科学分总额为160学分,学费总额计算公式如下:
         学费总额=80学分×每学分学费标准+100元;
         学费总额=160学分×每学分学费标准+100元。
        3. 参加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的学生首付学费,按照40学分学费加100元 学费标准缴纳,预缴550元的教材费。
        4. 学生第二次及以后续缴学费,须一次性缴纳不低于20个学分的学费,以便保证开 课学习,并顺利完成教学计划。
        5. 对于一次性交纳80个学分学费的学生,给予学费优惠,优惠数额(元)=[学费总 额(元)-100(元)]×5%。
        6. 单科选修和专业进修的缴费、选课、订教材的方式与学历教育的学生一致。
        7. 只能在按规定缴足学费的情况下,教学平台才予以开课学习;如果学生预缴的学 费将用完,应提前续缴学费,其个人账户内须有不少于欲选课程学分的学费,以确保开课学习和预约考试 。
        8.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若剩余的教材费不足以支付再选订的教材时,学生应续缴教 材费。学生毕业时,由学院对学生教材费进行结算,剩余的教材费以现金的方式退还。
        9. 若单科选修和专业进修的学生经入学考试后转为学历教育,则剩余的学费和教材 费将转入到学历教育的账户中。
 

二、学费缴纳流程

        1. 学生应在规定的缴费期内,到所属的校外学习中心缴纳学费和教材费,如学费不足 ,则教学平台不予以开课。
        2. 缴费流程:

        3. 《中央高等学校专用收费收据》是由中央财政部监制,指定用于学生的学费、教材 费收取的专用凭据,本收费收据是合法的报销凭据。

        4. 收费收据丢失,学生需向所属学习中心领取申请表认真填写,学习中心签字盖章后 ,由学习中心将此表寄到学院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学院将收费收据(记账联)的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 邮寄到学习中心。此收费收据的复印件是否能在学生所属的单位/公司中获得报销,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

三、学生个人帐户

        学生缴纳的学费、教材费使用扣除情况,可以在学生个人账户信息中查询,如图所示:

四、特殊情况下的学费缴纳

        1. 学生因工作所在地变动或出差在外等原因,在缴费期内不能到所属的校外学习缴纳 学费,可以到所在地的各专业银行自行办理银行汇款;重庆大学的学费收款银行是中国工商银行,在当地 中国工商银行办理汇款无疑是最为快捷的。
        2. 办理汇款流程:

        3. 正确填写电汇凭证
        (1) 学生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或《中国工商银行电汇凭 证》时,应将下列信息准确无误地填写清楚:
        收款人全称:重庆大学
        收款人账号:3100024109008917366 (账号为19位)
        收款人汇入地:重庆市
        收款人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重庆三峡广场支行
        学生姓名:填写报名学生的真实姓名
        院系专业及年级班级:填写学生专业、批次和所属的校外学习中心名称
        汇款明细之学费:填写汇款额中的学费金额
        汇款明细之住宿费:填写汇款额中的教材费金额
        (2) 如果当地没有《中国工商银行代收大专院校学杂费业务凭证》,在填写《中国工商 银行电汇凭证》时,将“填写学生专业、批次和所属的校外学习中心名称”、“学费金额”、“教材费金 额”填写到《中国工商银行 电汇凭证》“附加信息及用途”中。
        (3) 正确填写汇款凭证示例

        (4) 银行汇款产生的手续费由学生自理,并须妥善保管好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
        (5) 学生通过网上银行缴费,将提示交易成功的网页页面截图后,电邮至cw@5any.com。
        (6) 学生的缴费信息一经确认,即可在“电子邮件”中收到缴费确认信或到“学生平台 -个人账户信息”中查询。
        (7)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缴费咨询电话:023-65127601 传真:023- 65127316